第三章、在不同時期人的各部分

在本章我們要交通到人的各部分一些非常基本的點。這就是說,我們要看人三部分的每一部分裏所包含的是什麼,以及它們在受造時、在墮落後、並在救恩裏的光景。 在受造時人的各部分 讓我們首先來看神原初造人時,人的各部分。創世記二章七節說,「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…。」無疑的,這是指人的身體。神用地上的塵土為人造了身體。我們身體的一切成分和元素,與塵土裏所發現的完全一樣,就如銅、鐵、鹽、氟等。神用地上的塵土所造的,乃是人的身體。 七節繼續說,神「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…」。(另譯。)這是指人的靈。神將生命之氣吹入人的鼻孔裏,這氣就成了人的靈。 最後這節結束於這句話:「他就成了活的魂。」(另譯。)這當然是指人的魂。當生命之氣吹入身體裏,魂就產生了。體在外面,成了我們人靈的生命之氣在裏面,魂乃是靈和體之間的居中者。 這話不僅啟示人有魂,並且啟示人就是魂。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確定這事:「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。」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人位。作為一個人,每一個人都是一個魂。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常常稱人為「魂」。(見創十二,出一,徒七。) 在聖經裏「魂」這字有時指一個人,如上面的經節所指明的;有時指我們人屬魂的部分;(撒上十八,路一,太十六;)有時指人的魂生命,(太十六,約十二,)但不是神永遠的生命。 在創造時人是一個魂,有兩個器官:他的身體這外面的器官,和他的靈這裏面的器官。人的身體作為外面的器官,乃是受造來接觸物質的世界。人的靈作為裏面的器官,目的是要接觸屬靈的世界。我們的肉身是塵土所造的,但我們的靈是生命之氣所造的。因此這靈不是物質的,乃是屬靈的。人的生命不是在身體裏或在靈裏,乃是在魂裏,因為魂「就是」這人。因此在創造時,人有魂,乃是一個魂,是一個人,有兩個器官:他的體和他的靈。 墮落之後人的各部分 神造人之後不久,人就墮落了。當人吃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時,撒但就借著那棵樹的果子進到人的身體裏,(創三,)因為我們知道,這果子進到人的身體裏了。羅馬七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,罪是在我們身體的肢體裏。罪乃是撒但邪惡的性情。然而這樣說法是相當保守的。我們甚至能夠說,罪「就是」撒但。既然罪在我們身體的肢體裏,所以我們可以說,撒但已經進到我們的身體裏。聖經把撒但稱為「那惡者」。(太六,約壹五。)希臘原文只「」那惡」。「惡」就是撒但自己;因此罪是人位化的撒但。撒但確實就是罪的本身。 因著撒但作為罪進到人的身體裏,所以人的身體在本質上改變了,人的身體成了「肉體」。(在羅馬八章十三節,「肉體」和「身體」交互著使用。)當罪注射到人的身體裏時,身體在性質上就改變了。身體被罪敗壞並毀壞了,因此成了肉體。這就是為什麼各樣的情慾都在我們身體的肢體裏。(加五,西三。)當初人的身體不是肉體;人的身體原是好的、純潔的。(創一。)人的身體因著被其中的惡者毀壞而變成肉體。我們必須領悟,墮落的人有撒但作為罪在他的身體裏,而副產品就是肉體。 聖經用另兩個辭來描述人墮落的身體:羅馬六章六節題到「罪的身體」,七章二十四節題到「屬這死的身體」。一面墮落之人的身體是「罪的身體」,因為它充滿那稱為「罪」的邪惡元素。因此人的身體變成極其有罪,並且在罪上是活躍的。它活躍的犯罪,因為它是滿了罪的能力的身體。它是極其活躍的在犯罪! 「屬這死的身體,」指明人的身體在實行神的事上軟弱到極點。在關於神的律法、神的旨意、以及神一切的善事上,身體軟弱到一個地步,乃是一個「屬這死的身體」。對於神的律法、旨意和善事,這身體是死的,是無能的?一個屬死的身體。就著罪,人墮落的身體非常活躍,但就著神的律法,它是死的且無能的。在犯罪上,它是罪的身體;在遵行神的律法上,它是屬死的身體。 當撒但進入人的身體時,利用人的身體作為基礎來接管魂。人作為魂,乃在肉體的影響和管治之下。然後,魂被破壞,並且變成「己」。當身體變成肉體時,它就破壞、影響、甚至引導魂,使它成為俘虜,於是魂就成了己。在第二章裏我們已經指出,路加九章二十五節和馬太十六章二十六節證明,墮落之人的魂就是己。 雖然我們不能找到一節經節說,人的身體「就是」撒但,但有一節清楚指明,墮落的魂,己,就是撒但。我們已經看見,撒但作為罪是在身體裏。現在馬太十六章指明,撒但不只在魂裏有地位,並且也與屬魂的己相調和。」彼得就拉他到一邊,責勸他說,主阿,神眷憐你,這事絕不會臨到你。他卻轉過來,對彼得說,撒但,退我後面去罷!」(22~23。)然後主說,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否認己…。」(24。)「撒但」和「己」這兩個辭,在這段話裏交互著使用。再者,他說,「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,必喪失魂生命;…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,有什麼益處?」(25~26。) 在上述四處經節裏有四個辭:撒但、己、魂生命和魂。二十三節說到撒但,二十四節說到己,二十五節說到魂生命,二十六節說到魂。我們仔細讀過這段話,就領會這四個辭交互著使用。無疑的,這意思是,撒但與己調和。己是魂生命的性質,而魂生命就是魂(人)的生命。 我們有沒有清楚看見這些對應之處?主說,「撒但,退我後面去罷!」又說,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否認己…。」這意思是,己和撒但調和成為一。因此,屬魂的生命,就是魂的生命,人的自己,其性質乃是屬撒但的己。 魂的生命是屬魂的,而這生命的性質乃是屬撒但的己。撒但進入人的身體之後,他就用這身體作為基礎來入侵魂,甚至將他自己與魂調和。因此,屬撒但的己就是墮落之魂生命的性質。為這緣故,魂,或人,是極其自我中心的。己是大的「我」,「自我」。借著撒但與魂的調和,魂生命就成了醜陋的、有罪的自我。墮落之人的性質實際上是屬撒但的,因為他的魂生命與撒但調和為一。因此,人展示醜陋的己。 現在讓我們來看,在墮落之後,結果人的靈光景如何。雖然聖經清楚告訴我們,撒但進入人的身體裏,用身體作基礎,將他自己與魂調和;但在聖經裏我們不能找到一點暗示說,撒但曾進到人的靈裏。這是很有意思的。沒有一節指明撒但在人的靈裏有任何地位。似乎神畫了一條界線,告訴撒但停止,不得再進一步。撒但也許在人的身體和魂裏,但不在人的靈裏。 聖經只有一節說到人的靈被玷污了。林後七章一節說到肉身和靈的玷污。以弗所二章一節和歌羅西二章十三節告訴我們,我們死在過犯和罪中。這意思當然不是說,我們在身體或魂裏死了,因為事實是我們的身體仍然活著,而我們的魂仍然極其活躍!因此這意思必是指我們在靈裏死了。墮落之人的靈已經被玷污,甚至死了,但它絕沒有被撒但接管。 以弗所二章說到撒但在悖逆之子」裏面」,但不是在他們的靈裏。他已經進入人的身體,甚至已經入侵並接管人的魂,但沒有暗示他在人的靈裏有任何地位。 因著人的心是由魂的所有部分和靈的良心部分所構成的,因此當魂被撒但接管並且靈因罪死了時,心就自然變成邪惡的。耶利米十七章九節說,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」結果人心中的心思被撒但弄瞎,(林後四,)變成剛硬的。(三。) 因此,神所造為要作他的器皿以盛裝並彰顯他的人,已經全然因著墮落而破壞了。身體作為外面的器官已經被撒但接管,因而敗壞變為肉體;靈作為裏面的器官已經被玷污而死了?不活動且停止作用;魂作為人位,已經與撒但調和為一,成了己。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而心思被撒但弄瞎且剛硬了。這就是墮落之人的光景。 在救恩裏人的各部分 當我們接受主耶穌作我們個人的救主時,我們相信他是為我們的罪死了的那一位,因而得著赦罪。然後我們就借著他的死得稱為義,並與神和好。(羅五。)與神和好的意思是,我們與神之間一切的問題都解決了。再者,我們這些靈裏死了的人已經在靈裏被點活,活過來了。(弗二。)借著基督救贖的血,我們靈裏和我們心裏的良心已經得蒙潔淨。(來九,十。)一切的污穢都潔除了。但有一件更美妙的事發生了:基督,就是主靈,已經進入我們的靈裏作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死了的靈活過來!當他進入我們的靈裏,我們就接受了另一個生命,就是神的生命,而蒙了重生。(約三。)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(林前十五,)現今就在我們的靈裏,(提後四,)不是在我們的魂裏。 我們重生之前只有人的生命,只是一個人。現今我們有人的生命和神聖的生命,是兩個人。從前我們只是一個在魂裏的人,但現今我們是兩個人?一個在魂裏,一個在靈裏。在魂裏的人擁有人的生命,是屬魂的人。屬魂的人也是舊人,(羅六,弗四,西三,)和外面的人。(林後四。)然而另一個在我們靈裏的人,擁有神聖的生命。這是屬靈的人,新人,(弗四,西三,)裏面的人或內裏的人。(林後四,弗三。) 原來我們只有魂裏人的生命,而這屬魂生命就是我們的人位,就是我們這個人,而我們的靈只是一個器官。然而我們重生之後,光景大大改變了。因著神聖的生命進入我們的靈裏,我們的靈就成了另一個人位,另一個人。它不再只是一個器官,它現今成了我們的人位,也就是我們這個人。我們的靈,現今盛裝神聖的生命,已經成了我們的人位,而魂成了僅僅是一個被靈使用的器官。 魂這人位連同其生命,已經被除去。然而魂的官能,就如為著思想、愛和揀選的那些官能都還在。魂生命,「自我」或「我」已經被除去,將魂消減到只是為著靈盡功用並被使用的官能。原來魂是人位和生命,而靈只是一個器官。但現在靈成了人位和生命,而魂必須成為僅僅是一個器官。我們不該再憑魂活著,乃該憑靈活著。靈作人位,就要用魂作器官。 今天你的魂是你的生命或只是器官?我們的魂必須被消減成只是被我們的靈所使用的器官。我們不要給我們的魂任何地位或權利來作我們的生命。我們的魂也許建議說,「我要去海灘!」但我們必須告訴我們的魂說,「不要這樣說。事實上,不要說任何話!你沒有權利;你只是一個器官!當我要作任何事時,我要用你作器官。你不再是人位或生命。作為生命,你已經被除去了。我的生命現今是在我靈裏的基督。」 我們不該再把我們的魂當作我們的生命。我們的魂現今只是被我們的靈使用的器官。它絕對沒有權利,因為它不再是生命,而只是一個器官。我們魂的生命已經被擺在一邊並被除去;因此我們今後不該再憑它而活。既然我們重生的靈已經與作我們生命的基督調和,我們就必須憑我們的靈而活,而只將魂當作一個器官,以實行我們靈的意思。當我們愛時,必須照著我們的靈來愛,而不照著我們的魂。我們的魂現今只是一個器官,不再是這人。現今我們真正的人乃是在我們的靈裏。 當我們活在我們的魂裏,就活在己裏;因此我們立刻就與撒但、罪和肉體牽連在一起。另一面,當我們拒絕我們的魂,一切消極的事物就離開我們。我們必須除去魂生命、己、撒但、罪和肉體。實在說來,這很簡單。當我們學習在我們的靈裏生活、行動並行事,就自然而然的在這一切消極事物的範圍之外。積極一面,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靈裏包羅萬有、賜生命的靈;消極一面,我們與老舊的、外面的、屬魂的人及其一切牽連分開。 當主重生我們時,他也更新我們的心。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說,「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;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。」 「新心」是得更新的舊心,「石心」是剛硬的心,「慌肉心」是柔軟的心。所以借著主的重生,我們的心也被更新,使我們有一個新心,帶著充足的能力來愛主。因此,心的目的完全恢復了?愛主,好使我們的靈能接觸、接受並盛裝他。阿利路亞!現今我們有一個新心能夠愛主,有一個新靈能夠接觸、接受並盛裝他! 主的子民何等需要認識這些事。我們不需要知道許多其他不屬生命的事,但我們必須知道這些與內裏生命有關的事。願我們一直用我們的心愛主,並且在我們靈裏憑他作我們的生命而活。